美国著名的管理专家米契尔·拉伯福认为,当今许多企业、组织之所以无效率、无生气,归根到底是由于它们的员工考核体系、奖罚制度出了毛病。“对今天的组织体而言,其成功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所要的行为和我们所奖励的行为之间有一大段距离。”拉伯福说,“人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
不可否认,员工确实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但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这个奖励必须能够被受到奖励的人所认可,以及其他人的认可,才能称得上是好的奖励,才可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许多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来奖励员工。但是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时候适得其反。为此,许多管理者深感迷惑。米契尔·拉伯福将企业在奖励员工方面最常犯的也是最应该避免的十大错误归纳如下:
1. 需要有好业绩,却去奖励那些看起来最忙,工作最久的人;
2. 要求工作的质量,却设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 希望对问题有治本的答案,却奖励治标的方法;
4. 光谈对公司的忠诚度,却不提供工作保障,而是付最高的薪水给最新进入或威胁要离职的员工;
5. 需要事情简化,却奖励使事情复杂化和制造琐碎的人;
6. 要求和谐工作环境,却奖励那些最会抱怨且光说不做的人;
7. 需要有创意的人,却责罚那些敢于独行的人,而且奖励墨守成规的人;
8. 光说要节俭,却以最大的预算增幅,来奖励那些将他们所有的资源耗得精光的职员;
9. 要求团队合作,却奖励团队中某一成员而牺牲了其他人;
10. 需要创新,却处罚未能成功的创意,而且奖励一成不变的行为。
这十种奖励方式,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奖励效果,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造成一部分员工的工作情绪消极,心里不平衡,怨声载道,这样的奖励无异于饮鸩止渴。